Thursday, 11 September 2014

浙大校长褚健应当无罪ZT

亲爱的校友:
  惊悉褚老师被捕,我多日寝食难安,经常莫名的向爱人、母亲发火,我不知道此时此刻能为我所敬仰的褚老师做什么,我坚信褚老师是被冤枉的,被错误定性的,是个错案。我终于在前几天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华检察长举报了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我心生恐惧,我不知道将要降临我头顶的命运是什么!
  我不能向我的爱人诉说,也不能向我的母亲诉说心中的忧愁,深怕亲爱的人儿为我担惊受怕。我已经多天没有和爱人亲热了,看着她那温柔而又甜蜜的眼神,我心生怜爱,但是很对不起!此时此刻,我哪有心情去享受那儿女私情。我忧郁。
  反复思量,国家兴旺,匹夫有责。我们要发出自己的声音!相信党、相信政府会勿枉勿纵,会听得见我们的心声。
  前几个月,在电视上看到马云在电演讲,斩钉截铁的说”搞政治你就不要搞事业,搞事业你就不要搞政治“,那时候我觉得有种很怪的怪怪的味道,不知道其中是什么原因!?看了褚老师事件,才恍然大悟,原来政治是那么的风险重重!我在笑,你马云不是参与政治最深的人么?政治和事业怎能分开呢?不管是在温家宝面前,还是在李克强面前,你不多是红人么?您大人怎么会和政治没关系!?在此大谈你与政治无关是看来非常滑稽的!
  十几年前马云和褚健是相差很多个数量级的人物,或许那时,马云还是褚健的粉丝,现在褚健在某些势力的构陷中倒下了,相信马云也是心生寒意。现在,褚健在哪些官僚的眼里,那多事浮云,只有权力是他们崇拜的对象,他们哪知道一个学术泰斗对一个行业的重要!
  据报道,前段时间李克强特意向马云咨询问政电子商务事宜,你马云也不是高高兴兴的随他去了?所以从商和从政是不能分离的,事业和政治永远是紧密相连的。马云有时候说话也是很会忽悠人的,也有很多屁话!从这里,我想到,我们知识分子必须要关心政治,要关心政府的执政,要积极的参与到政治的运作中去,只有这样才能将“把权力关进笼子”成为现实。才能使莫须有的成年旧账,不会成为葬送我们的地雷!
  前一阶段,褚健被抓信息在网上曝光,我难以看到浙大师生的反应,好像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倒是方肘子那些外国雇佣成心妖魔化中国,混淆视听搞乱中国的网络水军们,喊得风生水起,弹冠相庆!我和无奈,也很悲哀!浙大的人去哪了,你们敬重的老师被冤成了窦娥,你们还没有声音,正是该觉醒了,求是变成了不是。最近,一连串的事件,使浙大的排名跌出了前五,真是悲哀!浙大岂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我们要有我们的声音。
  我们可以将我们所知道的褚老师,大力向社会说明,通过网络,通过各种途径,通过微信,通过微博。。。告诉大众,我所知道的褚健,褚健的二、三事,褚健与学生,褚健搞科研,褚健创业等等等等的主题,我们要有我们的声音,相信社会自有公论,人心自有公道。
  前期我向中央领导习近平、王岐山、赵宏祝、曹建华等举报了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今天我心中忐忑,虽然我心底无私,虽然我清清白白,但是看到欲加之罪,看到叔侄冤案,看到萧山三少年杀人冤案,看到赵作海,我心生畏惧,冤枉杀人罪多可以让人认罪,还有什么罪不可以认?更何况”侵吞国有资产罪“乎?!我心中彷徨。我知道杭州警察的厉害,杭铁头不是浪得虚名的,我真的害怕!
  但是看到新疆退休张检察官的坚持,看到习近平对贪官的整肃,对冤案的平反,我又对国家充满了期待,毕竟世上还有良心之人,毕竟党还可以纠正错误。每当我想起先贤钱嘉徵的名言”虎狼食人,当以徒手博之。举朝不言,而草莽言之,是以忠臣义士者昌“,我心潮澎湃,谁不愿意天下太平,谁不愿意国富民强?这是我们知识分子的义务,这是我们知识分子的觉悟。
  我不敢向我的爱人诉说我的心声,她有严重的忧郁症,我不敢向我的母亲诉说我的心声,我不想让她担惊受怕,我还有儿子还在读书没有工作,我不想因为此事而遭受到冤屈,我实在有很多的牵挂。如果哪天我进去了,我请求你们,照顾我的爱人使她安慰,我请求你们照顾我的母亲,使她得到安宁,我请求你们为我儿子安排工作,使他能够生存。拜托了,我的亲爱的校友。
  在我安全之前,请不要散布我的言论,我还是相信党,相信政府,相信他们的作为,不会伤害到我。因为我也不知道,我下面的言论是否有人会将之成为我的罪名。我也不知道人们是否可以将之作为铁证,让我走进监牢!所以拜托你们了,亲爱的校友!
  浙大校友
  关于浙大副校长褚健被捕的紧急请示
  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华总检察长台鉴:
  惊悉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以侵吞国有资产罪逮捕了浙江大学副校长褚健,太过冒失,太不应该!褚健是社会和国际公认的有德有能,贡献巨大的能人。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有“拉了黄牛就是马”急于想在全国反腐工作中出成绩急于打“老虎”,急于表贡献之嫌!请快速给予纠正,长此下去,对科学界,对创业界的伤害无法估量。
  反腐不能怀疑一切,不能不记后果。“踏石有痕,抓铁有印”“老虎、苍蝇都要打”全国人民都支持,但在目前的形势下打怎样的老虎、怎样的苍蝇,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我相信打击如衡阳人大代表贿选、人民大学招办主任这样最大恶极,超越底线的“老虎、苍蝇”是我们目前检查机关的当务之急。而不是胡子眉毛一把抓,有举报即形而上学的死抓、硬套、猛打,不计后果。这不是中央反腐倡廉的初衷,是不负责任的作为,也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要防止检察机关部分干部急于抓大案、急于出成绩的冒进思想,要正确处理好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的关系,千万不能搞人人过关,使人人自危。
  在目前的形势下对重要关键,有影响的工商科学界人士,尤其要慎之又慎。要防止打击对象的扩大化,千万不能让好人心寒,使是非失序,造成社会思想混乱。在目前腐败现象比较多发复杂的情况下,已经失去了很多民心,打击腐败要“稳、准、狠”,如果再在打击腐败的环节上产生冤假错案,让好人心寒,这对我党的执政基础是重大的伤害,那是非常危险的,是要坚决防止的,千万不能自废武功,自毁长城。
  褚健是我国科技创新的翘楚,是温文尔雅的学者,他不拉关系,不摆架子,在学术界得罪了一些人,这一点不奇怪,木秀于林风必催之。二十年前,他组织开发了我国自主设计的第一套集散控制系统,打破了国外在自动控制领域的垄断,使国外在高端控制仪表的价格降低了三份之二。他亲手创建的浙江中控已经成为国际知名的品牌和系统,2012年产值已达30亿元,为国产化高新技术做出了巨大贡献,为国人增了信心,为年轻人立了典范。他行事低调,为人谦和,带领的浙大控制学术团队在国际声名鹊起,学术活跃技术进步,有着广阔的发展前途,在国家高新技术创新经济发展战略中居于重要地位。选择他作为反腐的典型,真是找错对象,浙江省检察院真是脱离群众脱离实际,不深入调查,不事实求是。
  古人说得好“千军易得,一将难求”,当年周恩来总理用抗美援朝被俘美国中将,换回钱学森就是一个鲜明的例证。今天看到那些无知的官僚自屠腾龙,真是让人悲愤莫名,怒其不争,叹其无知。您可知道褚健这样的创新人才和其团队,国家得来是多么不易,请问在中国这样的团队有几个?在国家创新战略布局中褚健是多么重要,难道就因为陈年的或许有,就这么了???嗨嗨!!!
  褚健15岁上浙大,30岁当教授,以其聪明和勤奋,赢得了尊重,赢得了荣誉,混到了现在浙大常务副校长的职位。他不甘于国外技术垄断国内集散控制系统高技术的现状,组织团队,创新创造,亲手缔造了浙大中控,世间众人对他倍加珍视,只有那些不懂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人,才将之视若草芥!他不是团系、不是党系,也不是官二代,不像其他有些校长那样投机专营要升官,他可是当时有人请他出来,当这个吃力不讨好的浙大副校长的,当初他的公司如日中天,早已是亿万富翁,但是他抱着报答浙大,报答国家的心情,接下了浙大副校长这个苦差,放弃了浙大工控的收益(或许还有股权),他平时做事谨小慎微,严格自律,对这样的人,将他以侵吞国有资产治罪,真是令人难以置信。这种权力的傲慢,这种对知识分子的轻慢,使我们的高校成了权力的奴仆,早已不是思想的殿堂了,真是悲哀!前段时间还向浙大派来了一个三流的“校长”,真让人担心浙大何以成为浙大,浙大的学术何以自立,浙大的文脉何以延续,国家何以逃出权力至上思想的桎酷?
  指控褚健的罪名是侵吞国有资产,实有牵强附会之嫌
  第一、浙大中控是褚健亲手发起的企业,其主要技术Supcon集散控制系统也是他组织亲自开发研制的,即使在改制工作中有所问题,那也是对自己成果的拥有,不存在窃取侵吞之说。若不是他当年有打破外国垄断的宏图大愿,若没有他和他的团队当年的创新和呕心沥血,哪有目前还是国内唯一完全国产化自主知识产权Supcon集散控制系统,哪有今天浙大中控的辉煌成就和地位?说他侵吞国有资产,哪才是滑稽,没有他哪有现在这些资产?当然,这样的说法不一定确切,但我想,我们共产党人是不能做那种烹狗煮鹰之事的。
  第二、浙大海纳在改制过程中的操作和决策多是在浙大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当时的政策和惯例,集体决策的结果。其操作多是经过中介机构认定合法的过程,褚健只是在确认其合法的情况下做出的签字,其个人不应该承担当初体制违规的责任,更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不能成为反腐的靶子。如果这样的旧事还要秋后算账,那北大方正、中国联想等众多高科技企业当初的改制是否也有这样的事情?是否也都要查一下,若有违规,是否也多要让当初的创始人担负这个侵吞国有资产的罪名,承担刑事责任?那岂不乱了套。法律的原则在于公平,不能对一样的事件的不同个体有不同的结论。
  第三、褚健在2005年已经退出浙大中控,说明他没有占有浙大中控产权的故意。从道义来讲,如果发现当初他有不合规定的地方,可以要求他改正,要求他退还既得股份收益,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的区别。当初他改制的目的是为了减少浙大海纳对浙大中控在发展中的体制制约,是为了发展浙大中控,而并非有侵吞浙大海纳国有资产的恶意,即使有错,罪不当诛!退出浙大中控,证明他对自己创造的产业都没有占有的意念,与那些斤斤计较侵占别人创造成功的上市公司老总来说,更能说明他确实有高尚的一面。
  第四、褚健是在浙大广受尊敬的教授校长,他时时教育学子要创业,要为国家的科技创新做出贡献,要有理想、有抱负,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现在他自己落得如此地步,对那些勤勤肯肯学习创造的浙大学子,对科学创业界的打击是无法比拟的,对我国科技创新的打击是无法估计的。他带领的浙大科技创新团队是全国少有的富有活力的团队之一,打倒褚健对国际控制界竞争对手来讲,真是天大的礼物!试问我们检察院现在若果发现了航天系统有一些问题,是以敌我矛盾处理,还是以人民内部矛盾处理?答案是显而易见的。请检察系统领导去调查一下褚健在国内控制高科技系统的地位和作用(当然地位成就不是护身符),为了打所谓的“老虎”,将褚健这样的公知无多问题的知名人士,当成老虎来打,而放任哪些巧取豪夺贪赃枉法的真老虎,浪费了这么宝贵的国家资源,我们真的不能这样自废武功,自毁长城,做出让亲者痛,仇者快的事情。
  第五、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快速派员,深入浙大和全国控制技术界,调查核实褚健事件,一旦褚健的罪名坐实,那实在是非常悲哀的国家丑闻。
  第六、检索2000年以来对褚健教授的不实指控和罗织罪名的信息源,不能排除国外敌对势力有组织的构陷褚健的可能,因为褚健的所作所为,大大的压缩了国外技术垄断的空间,他对国外技术的傲慢态度实在是得罪了很多国际控制巨头,建议国家可以查一查。现在我们自废武功,不知到底是帮了谁?!
  关于检察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建议:
  一、要做狄仁杰、远离来俊臣
  狄仁杰是忠臣,他始终忠于李唐王朝,对于我们检察官来说,就是要忠于党、忠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改革开放事业,忠于社会稳定发展,忠于人民群众的利益,忠于大局。来俊臣是酷吏,他只服务于主子,察颜观色于武后的私利;对于我们检察官来说,就是刑讯逼供,为了业绩,不顾大局,形式主义,经营“铁案”。
  二、要建立机制,杜绝刑讯逼供经营“铁案”
  据我了解,目前检察系统冤假错案时有发生,究其原因,实在是在办案制度设计上存在漏洞。办案人员为了业绩,自觉不自觉的根据或有的并不确切的举报,预设案情,再予口供落实定案的现象,难免有想当然的成份,(杭州叔侄案、出租司机案为什多发生在杭州?那说明杭州浙江的公检法系统,在办案方式上是有一定问题的)他们在记录材料时有选择的记录,形成所谓的证据链,再请“行贿”者通过威逼利诱、提示复合、画押确认,形成“铁案”,在这阶段有这样的事情,并不奇怪。褚健进去一月有多,正是令人担心。
  在法院受理阶段,我国制度设计,是纠错的关键环节,在这环节,往往法院是会发现一些疑问的,但是问题的关键就出在反馈复核的阶段。 在法官调查复核的阶段,通过证人和案主的调查,往往可以发现一些问题, 会将这些疑问反馈给检察院复核的。问题出在,往往反馈的问题是由原审检察官来复核问题的,这个时候,为了避免自证其错,往往原检察官会提审事主、询问证人,询问案主和证人向法官说了什么?那你当时口供签字是怎么回事?!事主和证人迫于当初所受的惊吓会再次确认口供,所谓的证据链无法打破,法院也无可奈何。这样一次宝贵的纠正错案的机遇就错过了。
  建议检察院要建立机制,在复核阶段由独立检察官进行异地复核,要抽签背对背复核,避免人情关系。这样才能有效避免冤假错案,毕竟人的问题是天大的问题。
  三、反腐倡廉要特别防止冤假错案
  现在阶段,社会正处于转型关键期,检察系统作为国家重器,是维护国家团结稳定的支柱,不得不谨言慎行,一个好人如果把他打成了贪官,不明真相的群众是不会原谅他的,冤假错案的影响和破坏作用同样巨大,有时甚至比贪腐案件的破坏性更大。明朝末期,崇祯皇帝不能不说之不努力,不能不谓之不勤政。但是他生性多疑,暴戾无常,错误的冤杀了包括袁崇焕等一大批忠诚的文臣武将,大明江山本已腐朽将倾,再加冤案横行,导致无能人可用,无能人可以依靠,江山终至灭亡,其教训不得不深思(上文丝毫没有影射与攻击政府之意!)。如果将褚健以侵吞国有资产定罪,不免使那些2000年以来转制的广大企业家噤若寒蝉,可以肯定,他们的安全感会受到很大的伤害,他们会纷纷逃离中国,带离资本,问题非常严重。

  十万火急,实在找不到快速陈情的渠道,出此下策,治国之道,唯仁政谓之立法之源,唯明政谓之立国之本。望曹建明总检察长明察!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还能还!?

  祝国运昌盛 百姓安泰

  伏乞赦罪,至诚之心天地可鉴,勿要因是让吾辈身陷囹圄。

  2013/12/29

褚健事件 - 有所知有所不知ZT

以下转贴自论坛,未经证实。


极度震惊!出离了愤怒!完全是因为去年的校长之争!就是因为当时反对林就任浙大,网上就有人推荐褚健,当时还附和了几句,没想到啊没想到,竟然因此祸起萧墙!中国学界够黑!够无耻!够下作!推荐褚健完全是个别好事者无心之举,没想到反而害了褚健!就说塔式太阳能,搞玻纤出身的张耀明早己成了院士,还有科大的陈应天,实用性更差,就因为傍上何祚庥这个烂人,也混成了院士,浙大中控的塔式太阳能实用性更好,褚健就是混不上院士!李广难封啊,也罢了,现在竟然下做到要借经济问题来整人!中国学界,难道只有蛇鼠之辈才能如鱼得水?!




有所知有所不知。据从浙大传出消息2012年常务副校长任命年有人就开始联手运作打压褚健,直至2013院士申报。幕后推手是一帮人在2012年用了在中纪委的亲属关系,是当年直接管派巡视组王姓的,其妹妹妹夫在浙大当教授,还是储的同学。同年被派巡视组的还有川大,另一个妹妹在那里当教授。完全巧合?


http://news.sciencenet.cn/html/comment.aspx?id=286702


褚健女儿泣告喊冤的公开信ZT












Wednesday, 10 September 2014

褚健案:警惕有人阴谋迫害科学家、掠夺高科技企业 ZT



  今天是教师节。作为浙江大学原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工业控制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国家“863”计划专家委员会专家、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国家核安全专家委员会专家的褚健,将在看守所度过这个节日。眼下,他揪心的,不是失去自由,而是案件尚未了结,其精心规划,最为看重的中易和公司已经成为他人的盘中餐;很多事关国家重大战略利益的项目,前途已被蒙上了阴影。
  2014年5月8日,民营控股的上市公司巨星股份(002444)发布了“关于投资中易和科技有限公司并对其增资的公告”,披露其已经与浙江创瑞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下称创瑞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了创瑞公司持有的中易和科技公司(下称中易和公司)22.7%的股份,股权转让款1800万元,并将进一步进行增资从而成为中易和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看到巨星公司5月8日公告的内容后,褚健及其家人深感不安。
  中易和公司为褚健创办,下属四个子公司。其中,浙江中控研究院有限公司是从事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方面的全资子公司;浙江中控太阳能技术有限公司,是中国利用太阳能技术路线最正确的前景看好的公司,已在青海德令哈光热园区完成我国首个10MW示范项目正式并网发电;中易和控股81.6%的浙江国自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已在机器人领域做到国内领先。而中易和控股90%的浙江中易和节能技术公司,则是国内目前唯一可以提供大型集中供热整体节能解决方案的公司。中易和公司是褚健实际控制的中控集团长远布局的重要部分,也是褚最为看重的资产。
  创瑞公司(应佩华持股90%、陈小红持股10%)所持中易和22.7%股份,系为褚健代持,相应股权的转让,理应经过实际股东褚健同意。但是,代持股人对该项股权转让并未经过褚健同意,也未获得褚健的追认。应佩华、陈小红同意创瑞公司转让中易和股份的决议、文件,均不是代持股人及实际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有关协议、文件存在重大法律效力瑕疵,严重损害了实际股东褚健的利益。对此,应佩华、陈小红及创瑞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作了紧急报告,要求中止并撤销创瑞公司与巨星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褚健亲属也发表公开信,对前述交易提出强烈异议。
  6月21日,巨星股份再次发布公告,宣称,由于中易和原股东进行了调整和整合,股东由原来的创瑞公司(持有中易和 22.727%股权)、杭州伟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中易和 9.091%股权,以下简称“伟明投资”)、金建祥(持有中易和 22.727%股权)、施一明(持有中易和 31.818%股权)、张伟宁(持有中易和 13.637%股权)整合变更为伟明投资(持有中易和 77.273%股权)和创瑞公司(持有中易和 22.727%股权)两个股东。巨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4 年 6 月 20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对中易和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与创瑞投资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及与中易和签订的《投资协议》,改为与伟明投资签署《投资协议书》,通过增资 4,589 万元持有伟明投资 30.09%的股权,间接持有中易和 23.251%的股权。(相对而言,巨星此前通过支付1800万元受让创瑞持有中易和的22.7%股份,实在是太便宜了。)
  7月17日,巨星公司再次发布公告,伟明投资对中易和进行了增资,增资后持有中易和 88.66%股权,巨星公司间接持有中易和 26.68%股权。
  从5月8日、6月21日、7月17日巨星公司的三次公告来看,巨星公司(不知是否幕后还有他人)对持有中易和股份甚至控制中易和,显示出了一种志在必得的态势。
  作为褚健的辩护人,本律师注意到,创瑞公司向巨星公司转让中易和股权一事,发生于褚健被羁押期间(褚健2013年10月19日被浙江省检察院刑事拘留并在之后正式逮捕,至2014年7月25日结束侦查,期间一直不允许律师会见)。据了解,应佩华、陈小红同意创瑞公司转让中易和公司股份,系受到浙江省检察院胁迫所致。浙江省检察院胁迫应佩华、陈小红同意转创瑞公司持有中易和公司股权后,即将相应股权转让款扣除相关费用后所余1753.943836万元全部划到了浙江省检察院账户上。中易和股东施一明、张伟宁对中易和股份的持有,实际上也是褚健出资,系代褚健持有。他们同样被检察院胁迫配合进行了“退赃”:其中施一明向褚健借款2100万元,加上利息合计被“追缴”2765万元;张伟宁借款900万元,加上利息合计被“追缴”1185万元。此外,还有当初褚健借给中易和作为流动资金的4000万元,也被加上利息合计4311万元被检察院作为赃款予以“追缴”。这些被检察院“追缴”并扣划到检察院账户的钱,合计10015万元,均来源于巨星公司的仇建平。
  据褚健称,伟明投资对中易和股份的持有,实际也是他出资,系为他代持股。
  中易和变成了只有创瑞公司和伟明投资两个股东的公司,并使巨星公司通过持有伟明投资股份而间接持有了中易和公司股份。褚健精心规划并最为看重的中易和,就这样成了别人的盘中餐。通过律师得知中易和股权变化情况后,褚健对此感到痛心疾首,异常愤怒。他不理解,检察院为什么要那样做,他们有什么权利扣划中易和股东及公司资金?!他们到底是为了钱,还是为了把中易和搞到别人名下,搞垮搞死?!
  以上情势表明,褚健精心规划的中易和及经营多年中控系企业,似乎已成为让人垂涎的唐僧肉。随着褚健被抓,很多人的吃相,正逐渐清晰起来!
  六部委《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7项明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中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不能扣划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浙江省检察院胁迫中易和股东低价转让股权以及迫使中易和及其股东向他人借款,以配合“追赃”,是完全没有法律依据的。其结果,是迫使中易和股权结构被改变,中易和被蚕食。这背后是否有人阴谋通过官商勾结,抢夺中易和股权,掠夺褚健资产,令人生疑!
  作为褚健的辩护人,本律师有责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作为一个公民,本人对浙江省检察院的违法行为,也有权提出批评、控告、检举。在此,本律师谨对浙江省检察院在办理褚健案中的前述违法问题,提出批评,并敦促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立即纠正违法行为,归还非法扣划的中易和公司用于日常经营的资金、嫌疑人的非涉案资金以及案外人的资金。同时,本律师保留对有关办案人员进一步提出控告的权利。另外,对中易和股权转让过程中存在的违法和侵权行为,本律师协助褚健予以追究。

  褚健的辩护人: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周泽律师
  2014年9月10日

究竟是谁想置一位清白的科学家于死地?!



本人褚健,男,51 岁,中共党员,浙江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工业控制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国家“863 " 计划专家委员会专家,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国家核安全专家委员会专家。2013 年10 月19 日被浙江省检察院拘捕。
一向奉“相信组织”、“相信法律”为信条的我,当看到浙江省检察院的《 起诉意见书》 后,震惊与愤懑难以言表。我相信,该《 意见书》 公之于众后,广大知识分子和众多清正廉洁的国家工作人员将会与我有同样的震惊和愤懑。法制社会中真的会出现用如此极端的“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手段来“做”实案件的现象?
我是在反腐大潮中被作为反腐对象抓捕的。但检察机关经过近一年时间侦查而得出的《 起诉意见书》 ,可以证实:第一,我担任浙江大学副校长的8 年中,没有一分钱的经济问题、没有任何违纪问题、没有任何生活作风问题,即使是罗列、强加后“做”出的十几年前的巨额涉嫌“违法”资金数量中,也没有放入我个人口袋,而是投入到了本应由国家重点扶持和投资的有关创新项目中。我终于可以让世人知道:我不是一个贪官(其实我一直不认为自己是官),而是一个严守学术道德的科学家,我是一心报国无私奉献的企业家,我是放弃国外优厚待遇、不计个人得失几十年如一日致力于高科技创新和转化的实干者。第二,长期以来一直诬告我的举报信中的内容严重不实(“向国外转移资产、贪污科研经费、生活作风”问题)。
《起诉意见书》对我移送审查起诉的,基本都是1999 年至2003 年期间的问题。当时,我仅仅是一个普通教师。而我被移送审查起诉的行为,实际上就是我受邓小平南巡讲话鼓舞,响应国家、地方政府和学校的号召,从1992 年底开始策划,进行高科技成果转化、创办高新技术企业中的一些很正常的行为。今天,我参与创办的企业已经成长为参天大树,产品已占有中国三分之一市场,年产值达30 多个亿,为社会提供数千人的就业,打破曾经的国外跨国公司对中国市场的垄断,成为国家很多重要项目的攻关者,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现任和离任的很多党和国家领导人都到企业考察,听取过我的汇报。)而我却被关进了班房。我只感到荒唐和滑稽!
起诉意见书对我强加“罪”名、“证据”之主观臆断、强硬扣帽子、歪曲事实、违背国家相关政策指令的程度之严重、逻辑之混乱荒谬,超出我的想象。但是,我仍然相信正义,相信法律,相信组织。我相信法律界、科技教育界尤其是国家高层管理部门和领导会明鉴。我相信历史会明鉴。我相信所有台前、幕后的事实终会大白于天下,我相信幕后黑手和真正的腐败分子终会大白于天下,我相信阴谋的策划人、执行人、参与人和所有不法手段终会大白于天下。我相信不顾事实、不顾历史、不顾政策、不顾法律的主观定性、强硬扣帽子是经不起历史、法律和社会的考量的。
请求将全部强加给我的“罪”名公开由法律界、教育科技界及至社会各界论证。
第一,将我参与创办、至今已成为国际著名高新技术企业的一一中控集团的股份,进行“重新”估值,按照检察院现在指定的评估公司“推翻”十几年前的合法审计评估,“生成”出一个差价,算做是我的“贪污’夕,全国共同经历了企业改制、高科技成果创新和转化的科学家和企业家们作何感想?十几年前进行合法审计评估和转制审计的评估机构、众多国家机关作何感想?置国家政策指令和法律法规威严于何地?置最基本的经济规律和逻辑于何地?
第二,将正常的公司合法经营中的合法签订合同、合法资金拆借和正常资金往来等经济活动定性成“欺骗”、“侵占”,置《 合同法》 、《 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威严于何地?
第三,将我所领导的科研团队100 多人合法合规、审批严格的人员经费和津贴“定性”为我个人的“贪污”,置国家的教育科技政策于何地?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浙江大学的规章制度于何地?全国照此政策已经同样地执行了几十年的数百万科技教育工作者做何感想?
第四,将民事范畴的借贷关系和合法的股份代持关系,定性为刑事犯罪,置国家宪法、法律尊严于何地?置全国的科技成果转化、创新驱动政策于何地?全国从事创新研发的科技工作者和企业家作何感想?置国家领导人关于激发创新活力要求科技工作者进行成果转化的指示于何地?
第五,将我遭受诬告陷害后进行法律和信息咨询的行为定性为“行贿”,却完全没有行贿对象和财务往来,置反腐倡廉的法律法规于何地?置国家建设法制社会的国内外舆论于何地?(我确实曾安排下属员工将1999 年至2002 年间杭州浙大中控公司的会计凭证进行处理,但这绝非是我担心自己有什么问题会暴露,完全是因为这些帐目涉及我的个别师长,我不清楚是否会给他们造成什么影响,并且我以为十几年前的帐册已经超出了帐册保存期限。现有证据足以证实,这些帐目并不涉及国有资产、并没有任何经济问题。作为并不精通财务的科研人员,如果说这违反了法律,我愿意为此承担全部责任。)
我的前半生,倾尽心血为国家教育事业、科技事业和国家安全核心技术研发而奋斗,得到了国家和师生的公认。我的后半生,愿将个人生死荣辱置之度外,为反腐倡廉而奋斗,为维护司法公正而奋斗,为维护反腐环境的风清气正而奋斗,为维护科技工作者安全安心的创新研究环境而奋斗,为揭露敌对势力勾结腐败分子打击我国核心技术和企业的阴谋而奋斗。
我身患多种疾病,手无缚鸡之力的一介书生,遭受着非人道对待和巨大身心摧残,“人为刀姐,我为鱼肉”,随时可能发生各种不测,已命悬一线。为此,我郑重请求如下事项:
一、呼吁请求国家有关部门、法律界乃至社会各界要求和监督浙江省检察院、法院严格依法公开、公正审理我的案件。
二、本案来得过于诡异,呼吁请求国家安全部门、公安部门进行调查,看看是否有人操纵案件,迫害科学家,严防国外敌对势力打击我国国家安全领域核心技术、科学家和国家安全项目、高新企业的阴谋。(我有些线索,只向国家安全部门提供。)
三、呼吁请求中纪委、高检察院调查我的案件在立案和侦查中的违法情况和大量非正常现象。如,十几年来,同一版本的诬告举报信被用了无数次,利用网络非法散发谣言,我被捕后公司所遇到的不正常情况和违法线索等等,社会上关于此事的大量传闻由来已久。
四、我所领导的工业控制系统安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在我被捕前正承担着军方和国家安全领域的重要涉密研发项目,正值关键时期,我是专利持有人和核心技术研发人,呼吁请求不要因我被捕而中断这些重大研究项目,呼吁请求教育部、科技部、工信部、总参谋部、二炮等组织我的科研团队与我见面专题研讨项目核心事项,一切均在检察院同意的方式和场合进行。呼吁请求切实保护教育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和安全安心的教学科研环境。
五、中控集团和中易和公司,是由我亲手创力、从国家没有出资的起点,现在发展为我国唯一可以与美国抗衡的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家安全领域的高科技企业,掌握涉及国家安全的重要技术和生产,是我国自动化领域第一自主品牌,年上缴利税4亿元,彻底打破了美国长期垄断核心技术的局面(我被诬告陷害,也正是由此而起)。呼吁和请求:为国家安全大计,中控集团和中易和公司均绝对不可以被有任何国外背景和与国外企业有不正常往来的股东或企业介入,已经介入的必须依法清退。
六、被捕前我刚刚通过院士第一轮评选,正在进入最后的评审。我参评院士的多项成果和专利被国内外公认为国际领先,对国家信息安全有重要作用,呼吁和请求教育部、科技部、工信部、总参等组织有关院士和专家与我见面,我将这些核心技术和项目托付有关科学家以继续研发工作。
七、目前侦查已经正式结束,请求浙江省检察院依法归还我的个人物品:3 本笔记本、2 本书、很多张纸和纸片(均记有文字),其中有重要涉密科研内容和技术记载。
八、呼吁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密切关注和保护我的家人、同事、下属、学生、友人的安全。严防敌对势力和蓄谋夺取公司财富和技术的人为达到阴险目的挺而走险,继续伤害我的家人和亲朋。我被调查以来的几年中,除去合法的侦查手段以外,我的家人、友人遭到大量非法的威胁、恐吓、骚扰、跟踪等。
九、请转告我的家人、友人、同事、学生,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我本人和这一案件情况的人:我没有辜负大家的众望,我是廉洁的大学副校长、清白的科学家、称职的教授、视国家利益和道德操守为生命的好人,永远不会改变!现在,我是一个坚强的蒙冤入狱者,大家的坚定支持、无私无畏、真挚的同情与鼓励,是我在苦难绝境中坚持下去的精神支撑。衷心感谢大家!永远。我仍然会坚强地坚持正义、捍卫法律,请大家相信我,永远。请大家不要因为我的个体遭遇而动摇信心,继续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踏实工作,只有国强民富,才能抵御敌对势力,才能建设法制国家。
最后,我请求我的律师,将本信呈报国家领导人、国家有关部门和主要领导,以及我的直接领导和组织:教育部、浙江大学。如果实在无法呈报以上单位和领导,则请我的律师将此信向社会公开。

Wednesday, 3 September 2014

这个世界怎么了

   7月23日 家住高陵马家湾水榭名都小区的14岁女孩自称外出买东西,一去不复返,至今已经失踪40天,没有丝毫线索。
    
    8月9日 20岁女大学生高渝在重庆“搭错车”不幸遇害。
    
    8月21日 22岁的女大学生小金在济南被黑车司机绑架、囚禁4天,并惨遭殴打、性虐。
    
    8月28日凌晨 江苏吴江19岁女大学生高秋曦返校途中失联,后确认遭抢劫被杀害。
    
    8月29日上午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的21岁女孩王金芳从家中出门办事,遭抢劫被抛尸水坑。
    
    8月27日 16岁的湖南常德少女陈红秀随父母到长沙打工,被一辆出租车带走。
    
    8月27日 汉中市南郑县湘水镇一名11岁的女孩莫名失踪。9月3日早上10点多,女孩尸体在离家不远的一处山顶上被发现。

And more.....

Monday, 1 September 2014

正式失业中

今天开始正式失业。

谨以此博文权以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