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浙大校友关注“浙大副校长褚健事件”
近日国内媒体报道了浙江大学副校长褚健因经济问题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消息。其实更早之前,浙大中控公司的总裁金建祥也已经被调查。禇健是浙江海盐人,15岁上浙大,1982年毕业于浙江大学化工系工业自动化专业,1989年在日本京都大学获得博士学位,成为浙大化自专业中日联合培养第一人。随后参加工作,在浙江大学自动控制学科做博士后研究。1993年参与创建浙江大学工业自动化公司,就是这家公司后来发展成了享誉国际的浙大中控。当时公司只有几个人,但公司的创始人员对未来发展前途充满信心。
当时禇健还只有30岁,但已经是浙江大学化工系的教授。他以产学研结合的方式亲手创建了浙大中控。当初成立浙大中控是为了响应国家“把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号召。他在创办企业的过程中可能有一些想沾沾浙江大学光的想法或做法。但从整体看,浙大中控是在他亲手操持下,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一步一步发展起来的。到目前,浙江中控公司已经发展成中国自动化行业的龙头企业,中控集团已拥有4000多名员工,2012年公司年产值已经达到30亿元。浙江中控已经成为国际知名的品牌和系统,制定了国内自动化行业的第一个国际标准,为高新技术国产化做出了巨大贡献。
禇健是中国自动化行业的先驱,对中国的自动化事业做出了不可估量的贡献。在孙优贤、褚健的科研和学术带动下,浙大培养了一大批学生成为中国自动化行业的精英。他在搞科研的过程中,可能有背靠浙大这颗大树好乘凉的想法。在创业过程中,或许也有借浙江大学点光的想法。但浙大中控本质是禇健一手创办的民营企业,其主要技术SUPCON集散控制系统也是他组织亲自开发研制的。他和他的团队通过技术创新和科研攻关,打破了外国在自动控制领域的技术垄断,创建了国内唯一完全国产化自主知识产权的SUPCON集散控制系统,迫使国外高端控制仪表的价格降低了三分之二。
禇健是国内和国际公认的自动化行业学术带头人,做为学者和企业家,他一手创办浙大中控,在长期的创业奋斗过程中,积累起自己的人生财富。为了发展浙大中控,同时也是服从教育部校企分开的指示,他对中控公司做了一些股份制改造,他做的事是当时国家政策法规允许的。当时的浙大中控也和北大方正、联想集团、清华同方、复旦的校企一样都属于高校附属的高科技企业一起转制。浙大中控也按照教育部校企改制政策和经营者持大股的方针,转制成为浙江中控,企业的性质是股份公司,并曾积极准备融资到香港创业板上市。
浙大海纳是十多年前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由浙江大学联合风险投资和社会资本共同发起,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的上市公司。李立本、褚健、赵建、张锦心等作为自然人也参与到浙大海纳原始股的认购和上市当中。股票上市后,学校对浙大海纳进行了一系列资本运作,进行了一些内部资产重组。浙大海纳在上市和股权改造过程中的确有禇健的个人参与,但按照当时的中央政策和资本市场惯例,国家是鼓励和支持各大院校这样操作的。2005年,当时浙大中控公司发展如日中天,褚健本人也已是亿万富翁,他抱着报答浙大,报答国家的心情,放弃了浙大中控的部分股权和收益,出任浙江大学副校长。
禇健在2005年后已经退出浙大中控的经营管理,辞去了中控技术公司的一切职务,说明他没有占有浙大中控产权的故意。企业改制工作中的决策大多是在浙大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当时的政策和惯例,集体决策的结果。相关证券市场上的操作是为了减少浙大海纳对浙大中控发展中的不利体制机制影响,是经过中介机构和证监会认定合法的过程。褚健只是在确认其合法的情况下做出的签字,其本人并没有侵吞浙大海纳国有资产的恶意。此次追究他侵吞国有资产,其实是高校企业从产学研结合,到企业转制上市以及上市公司资产并购的一系列历史过程。当时改革过程中国家法律和政策尚未完善,企业家个人不应该承担当初体制政策转型的责任。
虽然胡锦涛、习近平、李克强都曾去过浙大中控视察和调研,但禇健本人不是团派,不是江系,也不是红二代,只是靠自我奋斗、科技创新、创业成功的高校科教人员。禇健在学术、创业、教育三方面都有所建树,是一位非常杰出的优秀人才,没想到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坊间对禇健被捕起因的一种传言是:褚健创建的浙大中控公司,主营业务为化工自动化和控制系统,与中国石油化工系统联系紧密。金建祥和褚健先后被拘是中纪委严办中石油窝案的延展,有中央高层惩治腐败和政治斗争的背景。另一种说法是:在禇健做了浙大副校长的职位后,教育部自重庆向浙大委任来了一个“三流”的林校长。禇健一直是浙大本土力量的杰出代表,学校和教育系统内部有人怀疑褚健是发动浙大校友会联名抵制新校长的“幕后黑手”而查他陈年旧事,给他这个最有实力的本地副校长穿小鞋。他的被捕是浙大新校长上任后权力排挤和政治迫害的结果。
禇健被捕之前为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大学副校长, 2013年还以其在工业自动化行业的突出贡献成为中国工程院院士的侯选人,可谓一生奋斗,功成名就。此次重新调查他的事因,涉及浙大海纳在上市后,资产经资本运作,相关业务被剥离,分化为立立电子、浙大网新和中控科技,并试图包装后再上市的旧事。此事多年之前就一直有人非议,还到中科院、中纪委、中组部举报,此次据说是得到了某要员的批示,最终身陷囹圄。他做为一名成功的学者型企业家,在创办企业的时侯,或许难免一些创业过程中资本积累的“原罪”,但说褚健有侵吞国有资产的故意,定性是不准确的。褚健的经济问题与其说是构成侵吞国有资产罪,不如说其构成投机倒把罪,其真正的原因是为了解决国内民营企业在发展壮大中的融资瓶颈和上市困局。从更广阔的政治和经济角度来说,是大陆民营资本和党管国有资本对社会资源和国际资本的平等争取权问题。浙大所属的浙大海纳、浙大网新和其它许多高校上市公司一样,在成立上市后都进行了资产并购和股权改造,但这些资产重组和资本运作当时是在证交所和国家证监会的监管下合法进行的。
在褚健因涉嫌侵吞国有资产罪逮捕入狱之后,据传他创办的浙江中控公司也将再次由民营股份制企业转变为国有企业。象他这样一位非常有能力有才干的人,最终也只能成为体制机制的牺牲品。当面对专政机关的刀把子时,在政治上没有任何还手之力。禇健是中国共产党党员,信仰马列主义。他也曾对着鲜红的中共党旗宣誓: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恐怕他没想到自己辛辛苦苦创办的企业和民营资本有一天会被“无产阶级”给“共产”了。你一个高校副校长终究敌不过党国的政权刀把子,得罪了朝中的权贵资本,违背了有中国特色的政治经济学,任何民营企业都没有好下场。
中国大陆60多年前选择了公有制,消灭了一切私营工商业。改革开放之前,当政者利用强权给所有追求物质财富自由的中国公民制定了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即投机倒把罪,不允许个体和民营企业的生存。30年前才重新改革开放,搞活经济。但在中国大陆,任何一个民营企业和高校在专制体制面前都还只是弱势群体。在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下,任何高校校长“理所当然”地必须由中组部和教育部任命,学校怎么可以策动浙大校友反对林建华担任浙大校长呢?此次追究褚健的经济问题其真正的原因还是校长之争和打击报复。褚健还是不明白中国大陆民营资本的处境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任何民营企业都只是专制政治权力的奴仆。敢与党国权贵争利,人家会把你连骨带肉和着皮毛吃得干干净净。只要权力斗争需要,给你个“侵吞国有资产”的罪名,就可以让你下半生去监狱里吃牢饭了。
如此看来,中国大陆民营资本的外逃实为明智之举,大规模的资产转移实属专制体制下的无奈之举。俗话说:惹不起,躲得起。与其象禇健、褚时健、吴英、曾成杰那样被下狱弄死、资产充公,还不如给自己准备一条退路,转移部分资产到国外安身立命。没有民主、法治、宪政的政治保障,任何民营企业都只不过是养在圈里待人宰割的肉猪。当猪养肥了,党国权贵利用专政的刀把子捅你一下,就可以吃你的肉,喝你的血。为什么中国出不了微软,出不了乔布斯?就是他们努力到一半就被扣上莫须有的罪名送进监狱了。或则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后,被一些权贵资本眼红,想要利益共沾或无本入股,结果得罪权贵势力,被直接搞死。追究褚健经济问题说白了就是当朝权贵眼红江浙民营经济的发展,挟持刀把子追问赚钱了钱怎么分?
侵吞国有资产罪是1997年10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新设立的罪名。大陆现行《刑法》规定:侵吞国有资产是指人民团体、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是单位集体犯罪,除了人民团体、国有机关、事业单位之外的民营公司、企业人员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在褚健一案中,根据刑法规定应惩罚的对象是所有涉嫌侵吞国有资产的浙江大学主管负责人员。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浙大国有资产的所有权,私分的对象必须是教育部或浙大所属的国有资产。构成侵吞国有资产罪的犯罪人在主观上要具有非法占有浙大国有资产的目的和故意。
我们提倡在和谐社会主义的道路上,实现人民民主宪政,实现国家的和平统一。宪政就是国家以宪法和法律的形式保障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保证人人享有法律面前的自由和平等。希望执政党中央重视对禇健涉嫌“侵吞国有资产罪”一案的政治定性,不要让党中央惩治腐败的决心,成了一小撮政客变相搞挟私报复、整人立威、劫夺物权和政治构陷的借口。国家政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公器,而不仅是无产阶级统治有产阶级的专政工具。国有资产姓国不姓党,是国家所有而不仅是一党所有。从更广泛的政治和法律意义上来说,任何一个政党或人民团体如果未经人民的自由民主选举而长期无偿占有国有资产其实也构成非法侵占国有资产罪。
褚健是浙大受人尊敬的教授校长,也是通过高科技创富成功的榜样。他在浙江大学三十多年的生涯中,在学术、经营、教育三方面都对浙江大学的发展作出了莫大贡献。浙江大学是一所有着117年历史的名校,褚健作为副校长以他一生的勤奋努力发展了浙江大学而不是削弱了浙江大学。不管是在学术造诣上、在经办实业上、在教书育人上,他都是浙大人、浙江人值得荣耀的好学长好校长好领导。他创办浙大中控不是为了侵吞学校的国有资产,而实在是发展了学校的综合经济实力。他和他的团队通过产学研相结合的方式,大大提升了浙大这个“东方剑桥”在国内和国际的影响力。中国大陆高校校长人选的遴选应该容许适度竞争,才更有利于象浙江大学这样的名校向世界一流大学迈进。我们坚决反对某些人因为褚校长有发展浙大的理想和抱负,“给主管部门带来压力,”而搞政治迫害。我们坚决反对因为浙大校友联名抵制空降新校长,主管部门出于“对这种采取阴险手段,造成恶劣影响事件的幕后人要严惩不贷,以儆效尤。”,而对其打击报复。
褚健的经济问题其实是浙大中控在发展中遇到的中国企业变革史上产权清晰化改革的问题。这个问题在联想、娃哈哈、海尔、长虹、TCL、春兰及科龙等许多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和转制过程中普遍存在。当局抓捕禇健的举动并不能阻挡公民追求财富自由的步伐。我们既反对公民恶意侵吞国有资产,也反对政府恶意侵吞民营资产。如果将褚健以侵吞国有资产定罪,那么所有参与浙大系股票上市并从中受益的浙大管理人员都是有罪的。如果将褚健以侵吞国有资产定罪,那么所有参与中国高校校企改制而获益的单位、企业都是有罪的。如果将褚健以侵吞国有资产定罪,那么所有在改革开放中发展起来的民营资本都是有罪的。如果法院判决褚健罪名成立,必定会使大陆2000年前后改制转制的数百万民营企业危机四伏,民营资本的安全感将受到很大伤害。那些带有“投机倒把”原罪的民营企业家可能会纷纷逃离中国,导致许多如禇健一样的人才和富翁出国移民,带离资产。请当政者三思。
(请浙大校友帮忙转贴救救褚校长!救救浙大中控!救救浙江大学!)
近日国内媒体报道了浙江大学副校长褚健因经济问题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消息。其实更早之前,浙大中控公司的总裁金建祥也已经被调查。禇健是浙江海盐人,15岁上浙大,1982年毕业于浙江大学化工系工业自动化专业,1989年在日本京都大学获得博士学位,成为浙大化自专业中日联合培养第一人。随后参加工作,在浙江大学自动控制学科做博士后研究。1993年参与创建浙江大学工业自动化公司,就是这家公司后来发展成了享誉国际的浙大中控。当时公司只有几个人,但公司的创始人员对未来发展前途充满信心。
当时禇健还只有30岁,但已经是浙江大学化工系的教授。他以产学研结合的方式亲手创建了浙大中控。当初成立浙大中控是为了响应国家“把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号召。他在创办企业的过程中可能有一些想沾沾浙江大学光的想法或做法。但从整体看,浙大中控是在他亲手操持下,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一步一步发展起来的。到目前,浙江中控公司已经发展成中国自动化行业的龙头企业,中控集团已拥有4000多名员工,2012年公司年产值已经达到30亿元。浙江中控已经成为国际知名的品牌和系统,制定了国内自动化行业的第一个国际标准,为高新技术国产化做出了巨大贡献。
禇健是中国自动化行业的先驱,对中国的自动化事业做出了不可估量的贡献。在孙优贤、褚健的科研和学术带动下,浙大培养了一大批学生成为中国自动化行业的精英。他在搞科研的过程中,可能有背靠浙大这颗大树好乘凉的想法。在创业过程中,或许也有借浙江大学点光的想法。但浙大中控本质是禇健一手创办的民营企业,其主要技术SUPCON集散控制系统也是他组织亲自开发研制的。他和他的团队通过技术创新和科研攻关,打破了外国在自动控制领域的技术垄断,创建了国内唯一完全国产化自主知识产权的SUPCON集散控制系统,迫使国外高端控制仪表的价格降低了三分之二。
禇健是国内和国际公认的自动化行业学术带头人,做为学者和企业家,他一手创办浙大中控,在长期的创业奋斗过程中,积累起自己的人生财富。为了发展浙大中控,同时也是服从教育部校企分开的指示,他对中控公司做了一些股份制改造,他做的事是当时国家政策法规允许的。当时的浙大中控也和北大方正、联想集团、清华同方、复旦的校企一样都属于高校附属的高科技企业一起转制。浙大中控也按照教育部校企改制政策和经营者持大股的方针,转制成为浙江中控,企业的性质是股份公司,并曾积极准备融资到香港创业板上市。
浙大海纳是十多年前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由浙江大学联合风险投资和社会资本共同发起,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的上市公司。李立本、褚健、赵建、张锦心等作为自然人也参与到浙大海纳原始股的认购和上市当中。股票上市后,学校对浙大海纳进行了一系列资本运作,进行了一些内部资产重组。浙大海纳在上市和股权改造过程中的确有禇健的个人参与,但按照当时的中央政策和资本市场惯例,国家是鼓励和支持各大院校这样操作的。2005年,当时浙大中控公司发展如日中天,褚健本人也已是亿万富翁,他抱着报答浙大,报答国家的心情,放弃了浙大中控的部分股权和收益,出任浙江大学副校长。
禇健在2005年后已经退出浙大中控的经营管理,辞去了中控技术公司的一切职务,说明他没有占有浙大中控产权的故意。企业改制工作中的决策大多是在浙大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当时的政策和惯例,集体决策的结果。相关证券市场上的操作是为了减少浙大海纳对浙大中控发展中的不利体制机制影响,是经过中介机构和证监会认定合法的过程。褚健只是在确认其合法的情况下做出的签字,其本人并没有侵吞浙大海纳国有资产的恶意。此次追究他侵吞国有资产,其实是高校企业从产学研结合,到企业转制上市以及上市公司资产并购的一系列历史过程。当时改革过程中国家法律和政策尚未完善,企业家个人不应该承担当初体制政策转型的责任。
虽然胡锦涛、习近平、李克强都曾去过浙大中控视察和调研,但禇健本人不是团派,不是江系,也不是红二代,只是靠自我奋斗、科技创新、创业成功的高校科教人员。禇健在学术、创业、教育三方面都有所建树,是一位非常杰出的优秀人才,没想到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坊间对禇健被捕起因的一种传言是:褚健创建的浙大中控公司,主营业务为化工自动化和控制系统,与中国石油化工系统联系紧密。金建祥和褚健先后被拘是中纪委严办中石油窝案的延展,有中央高层惩治腐败和政治斗争的背景。另一种说法是:在禇健做了浙大副校长的职位后,教育部自重庆向浙大委任来了一个“三流”的林校长。禇健一直是浙大本土力量的杰出代表,学校和教育系统内部有人怀疑褚健是发动浙大校友会联名抵制新校长的“幕后黑手”而查他陈年旧事,给他这个最有实力的本地副校长穿小鞋。他的被捕是浙大新校长上任后权力排挤和政治迫害的结果。
禇健被捕之前为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大学副校长, 2013年还以其在工业自动化行业的突出贡献成为中国工程院院士的侯选人,可谓一生奋斗,功成名就。此次重新调查他的事因,涉及浙大海纳在上市后,资产经资本运作,相关业务被剥离,分化为立立电子、浙大网新和中控科技,并试图包装后再上市的旧事。此事多年之前就一直有人非议,还到中科院、中纪委、中组部举报,此次据说是得到了某要员的批示,最终身陷囹圄。他做为一名成功的学者型企业家,在创办企业的时侯,或许难免一些创业过程中资本积累的“原罪”,但说褚健有侵吞国有资产的故意,定性是不准确的。褚健的经济问题与其说是构成侵吞国有资产罪,不如说其构成投机倒把罪,其真正的原因是为了解决国内民营企业在发展壮大中的融资瓶颈和上市困局。从更广阔的政治和经济角度来说,是大陆民营资本和党管国有资本对社会资源和国际资本的平等争取权问题。浙大所属的浙大海纳、浙大网新和其它许多高校上市公司一样,在成立上市后都进行了资产并购和股权改造,但这些资产重组和资本运作当时是在证交所和国家证监会的监管下合法进行的。
在褚健因涉嫌侵吞国有资产罪逮捕入狱之后,据传他创办的浙江中控公司也将再次由民营股份制企业转变为国有企业。象他这样一位非常有能力有才干的人,最终也只能成为体制机制的牺牲品。当面对专政机关的刀把子时,在政治上没有任何还手之力。禇健是中国共产党党员,信仰马列主义。他也曾对着鲜红的中共党旗宣誓: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恐怕他没想到自己辛辛苦苦创办的企业和民营资本有一天会被“无产阶级”给“共产”了。你一个高校副校长终究敌不过党国的政权刀把子,得罪了朝中的权贵资本,违背了有中国特色的政治经济学,任何民营企业都没有好下场。
中国大陆60多年前选择了公有制,消灭了一切私营工商业。改革开放之前,当政者利用强权给所有追求物质财富自由的中国公民制定了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即投机倒把罪,不允许个体和民营企业的生存。30年前才重新改革开放,搞活经济。但在中国大陆,任何一个民营企业和高校在专制体制面前都还只是弱势群体。在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下,任何高校校长“理所当然”地必须由中组部和教育部任命,学校怎么可以策动浙大校友反对林建华担任浙大校长呢?此次追究褚健的经济问题其真正的原因还是校长之争和打击报复。褚健还是不明白中国大陆民营资本的处境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任何民营企业都只是专制政治权力的奴仆。敢与党国权贵争利,人家会把你连骨带肉和着皮毛吃得干干净净。只要权力斗争需要,给你个“侵吞国有资产”的罪名,就可以让你下半生去监狱里吃牢饭了。
如此看来,中国大陆民营资本的外逃实为明智之举,大规模的资产转移实属专制体制下的无奈之举。俗话说:惹不起,躲得起。与其象禇健、褚时健、吴英、曾成杰那样被下狱弄死、资产充公,还不如给自己准备一条退路,转移部分资产到国外安身立命。没有民主、法治、宪政的政治保障,任何民营企业都只不过是养在圈里待人宰割的肉猪。当猪养肥了,党国权贵利用专政的刀把子捅你一下,就可以吃你的肉,喝你的血。为什么中国出不了微软,出不了乔布斯?就是他们努力到一半就被扣上莫须有的罪名送进监狱了。或则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后,被一些权贵资本眼红,想要利益共沾或无本入股,结果得罪权贵势力,被直接搞死。追究褚健经济问题说白了就是当朝权贵眼红江浙民营经济的发展,挟持刀把子追问赚钱了钱怎么分?
侵吞国有资产罪是1997年10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新设立的罪名。大陆现行《刑法》规定:侵吞国有资产是指人民团体、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是单位集体犯罪,除了人民团体、国有机关、事业单位之外的民营公司、企业人员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在褚健一案中,根据刑法规定应惩罚的对象是所有涉嫌侵吞国有资产的浙江大学主管负责人员。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浙大国有资产的所有权,私分的对象必须是教育部或浙大所属的国有资产。构成侵吞国有资产罪的犯罪人在主观上要具有非法占有浙大国有资产的目的和故意。
我们提倡在和谐社会主义的道路上,实现人民民主宪政,实现国家的和平统一。宪政就是国家以宪法和法律的形式保障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保证人人享有法律面前的自由和平等。希望执政党中央重视对禇健涉嫌“侵吞国有资产罪”一案的政治定性,不要让党中央惩治腐败的决心,成了一小撮政客变相搞挟私报复、整人立威、劫夺物权和政治构陷的借口。国家政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公器,而不仅是无产阶级统治有产阶级的专政工具。国有资产姓国不姓党,是国家所有而不仅是一党所有。从更广泛的政治和法律意义上来说,任何一个政党或人民团体如果未经人民的自由民主选举而长期无偿占有国有资产其实也构成非法侵占国有资产罪。
褚健是浙大受人尊敬的教授校长,也是通过高科技创富成功的榜样。他在浙江大学三十多年的生涯中,在学术、经营、教育三方面都对浙江大学的发展作出了莫大贡献。浙江大学是一所有着117年历史的名校,褚健作为副校长以他一生的勤奋努力发展了浙江大学而不是削弱了浙江大学。不管是在学术造诣上、在经办实业上、在教书育人上,他都是浙大人、浙江人值得荣耀的好学长好校长好领导。他创办浙大中控不是为了侵吞学校的国有资产,而实在是发展了学校的综合经济实力。他和他的团队通过产学研相结合的方式,大大提升了浙大这个“东方剑桥”在国内和国际的影响力。中国大陆高校校长人选的遴选应该容许适度竞争,才更有利于象浙江大学这样的名校向世界一流大学迈进。我们坚决反对某些人因为褚校长有发展浙大的理想和抱负,“给主管部门带来压力,”而搞政治迫害。我们坚决反对因为浙大校友联名抵制空降新校长,主管部门出于“对这种采取阴险手段,造成恶劣影响事件的幕后人要严惩不贷,以儆效尤。”,而对其打击报复。
褚健的经济问题其实是浙大中控在发展中遇到的中国企业变革史上产权清晰化改革的问题。这个问题在联想、娃哈哈、海尔、长虹、TCL、春兰及科龙等许多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和转制过程中普遍存在。当局抓捕禇健的举动并不能阻挡公民追求财富自由的步伐。我们既反对公民恶意侵吞国有资产,也反对政府恶意侵吞民营资产。如果将褚健以侵吞国有资产定罪,那么所有参与浙大系股票上市并从中受益的浙大管理人员都是有罪的。如果将褚健以侵吞国有资产定罪,那么所有参与中国高校校企改制而获益的单位、企业都是有罪的。如果将褚健以侵吞国有资产定罪,那么所有在改革开放中发展起来的民营资本都是有罪的。如果法院判决褚健罪名成立,必定会使大陆2000年前后改制转制的数百万民营企业危机四伏,民营资本的安全感将受到很大伤害。那些带有“投机倒把”原罪的民营企业家可能会纷纷逃离中国,导致许多如禇健一样的人才和富翁出国移民,带离资产。请当政者三思。
(请浙大校友帮忙转贴救救褚校长!救救浙大中控!救救浙江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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