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要点摘录:
■从去年9月开始,河南新乡中原银行原支行长张立以"内部资金运作规划"、"资金业务发展"为由,通过签订借款合同的形式向储户借款。根据几位储户向记者出具的借款合同,张立以新乡银行中原支行的名义共借款8000万元。此外,还有部分储户持有张立以个人名义开具的手写欠条,其金额已经超过1亿元。
■ 据记者统计到的几份借款合同,合同中的出借人共涉及到11位储户,这些储户大部分在新乡银行存有大笔资金,合同的签署日期分布在2013年9月至2014年2月之间。
■ 一名储户表示,张立打电话把我们叫到她的办公室,告诉我们企业有贷款批不下来,可以先用我们的钱,利息比较高,但也没有高过国家规定的数额。张立说自己是担保人,给我们的本金和利息做担保,我们就是冲着新乡银行和张立行长的名义去的——没想到,行长的信誉却出了问题。
“小的支行行长更像是‘网点主任’,一个网点主任领导几个人的小支行,在管理中定位模糊,缺乏权利的相互掣肘,中间的道德风险很难评估。”
新乡银行中原支行原行长张立的自杀,瞬间让和其签有借款合同的储户们陷入恐慌之中。
8月20日,理财周报记者赶往当地并从新乡银行证实,新乡银行中原支行原行长张立“利用职务之便,以向企业融资为名,向储户借款,挪作他用,由于资金无法收回,已经于上个月自杀,目前资金流向不明。”
据理财周报记者了解,从去年9月开始,张立以“内部资金运作规划”、“资金业务发展”为由,通过签订借款合同的形式向储户借款。根据几位储户向记者出具的借款合同,张立以新乡银行中原支行的名义共借款8000万元。此外,还有部分储户持有张立以个人名义开具的手写欠条,其金额已经超过1亿元,不排除还有其他的受害者存在的可能。
目前,当地公安部门已成立专案组对此事件展开调查。
支行行长借款骗局,亿元资金流向不明
根据理财周报记者掌握的一份借款合同显示,合同借款方为新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支行,因内部资金业务发展规划,共向四位出借人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一名出借人的出借金额达到1300万元,借款日为2013年9月11日,还款日为2015年9月11日,规定银行在借款期满之日连本付息归还出借人全部款项。
据记者统计到的几份借款合同,合同中的出借人共涉及到11位储户,这些储户大部分在新乡银行存有大笔资金,合同的签署日期分布在2013年9月至2014年2月之间。
“张立打电话把我们叫到她的办公室,告诉我们企业有贷款批不下来,可以先用我们的钱,利息比较高,但也没有高过国家规定的数额。张立说自己是担保人,给我们的本金和利息做担保,我们是冲着新乡银行和张立行长的名义去的,合同上有中原支行的公章和张立的亲笔签名。”一名储户向理财周报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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